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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
Aug
2012

建立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制度與加強原住民法律扶助記者會

【台北訊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日3/19(周二)下午2點舉辦「建立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制度與加強原住民法律扶助」記者會。會中由法扶會吳景芳董事長主持,邀請到吳敦義副總統、司法院賴浩敏院長、法務部陳明堂政務次長、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徐明淵副主任委員、司法院姜仁脩副秘書長、司法院刑事廳林俊益廳長、司法院民事廳陳駿璧廳長、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黃國忠廳長、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許金釵廳長、司法院司法行政廳許紋華副廳長、司法院會計處張志弘會計長、法務部保護司朱兆民司長、臺灣高等法院陳宗鎮院長、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陳守煌檢察長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林春榮理事長、鄭天財立法委員、法扶會蔡志偉董事、法扶會桃園分會江松鶴分會長以及各界貴賓、社團代表共同出席盛會。

    吳敦義副總統首先致詞表示,法扶會舉辦「建立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制度與加強原住民法律扶助」記者會,是非常有意義的事。首先,刑事訴訟法第31條及第95條新修條文,已於今年的1月23日由馬總統公布施行。本次修法是因為考量原住民朋友為法律上的弱勢族群,國家應該積極給予訴訟上的保護,所以修正刑事訴訟法,創設了偵查中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制度,並且擴大了通常審判程序中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的範圍,這一次的修法,對於保障刑事基本人權而言,是一項劃時代的進步。

台灣存在多元的族群文化,但是目前法律的制定,並不是以多元民族國家社會生活為前提,所以原住民族傳統習慣,與國家法律制度之間,會產生一些衝突。最近,司法制度已有改進,自民國102年開始,司法院在一般法庭之外,特別設立原住民專業法庭,這就代表政府是非常尊重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。最近,法扶會接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的行政委託,將於102年4月1日開辦「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」,在原來的扶助中低收入戶民眾的基礎上,又擴大了對原住民的法律扶助。得知此項訊息,實在甚感欣慰。

法律扶助基金會吳景芳董事長致詞時表示,法扶會自96年9月17日開始,針對全國重罪的被告,試辦「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」專案。全國的重罪被告,當其遭受警方拘提逮捕時,不論日間或夜間,皆可向法扶會申請律師陪同偵訊。不過,檢警專案試辦以來,申請扶助的狀況並不踴躍。法扶會於是針對在法律知識方面較為弱勢的原住民族,重新規畫推動新的專案。自101年7月15日起,開始辦理「原住民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」。自開辦以來,至102年2月28日為止,短短六個半月,即受理552件申請案件;這些案件,符合條件並由法扶會派遣律師陪同偵訊者共計364件。法扶會開辦原住民檢警專案之後,立刻深受各界關切與肯定。當時,立法院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審議工作,由於法扶會原住民檢警專案執行成效良好,獲得立法委員們的信任與嘉許,於是促成了刑事訴訟法第31條及第95條的修正。

    法扶會自成立以來,即持續進行並強化對原住民的法律扶助。目前每年的扶助案件數量,已經為開辦初期的2倍以上。但是,由於法扶會扶助對象須為無資力的民眾,因此在訴訟上處於相對弱勢的原住民,有部分可能因為其資力超過法定標準,致使無法獲得扶助。為了更進一步加強原住民族的法律扶助,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法扶會已經達成協議,預計將於102年4月1日起,正式開辦「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」,將使更多的原住民朋友在面臨法律困境時,能夠適時得到律師的專業協助。

    司法院賴浩敏院長也於致詞時表示,法扶會成立的目的,在於提供弱勢、無資力,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必要之法律扶助,以保障人民權益。93年7月成立以來,即不斷的透過各地分會加強對原住民族的法律扶助工作。近來,又積極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洽商,將於本年4月1日開辦「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」,為原住民法律權益保障建構堅實的基礎。

    鑑於原住民族事務的特殊性,司法院經過評估原住民族聚居的區域、各地方法院受理有關原住民族之案件量、案件類別等因素,已指定桃園、新竹、苗栗、南投、嘉義、高雄、屏東、臺東、花蓮等9所地方法院,自本年1月1日起設立原住民族專業法庭或專股,專責辦理原住民涉訟案件。此外,並請司法院所屬的司法人員研習所開設專門課程,展開專業法庭法官的在職研習。在這些新制度正式運作之後,期待法扶會未來能擔任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、與原住民族間溝通的橋樑,與司法院、法務部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密切合作,共同、持續地為原住民法律權益保障而努力,讓憲法保障人民平等權、訴訟權的意旨進一步實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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